述职报告之家

你的位置: 述职报告之家 > 个人述职报告 > 导航 > 工作报告制度6篇

工作报告制度

发表时间:2024-07-26

工作报告制度6篇。

想要了解更多“工作报告制度”的信息述职报告之家的编辑建议您阅读这篇文章,但凡是在我们的学习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用到报告,勤写报告能增强我们的语言表达能力,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相信您会在本文中发现不少新奇的思维和收获。

工作报告制度(篇1)

摘要:

劳务派遣制度是我国用工制度的重要补充,但是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务派遣制度规避责任和风险,在出现人事劳资纠纷时,可能出现“双害结果”。针对劳务派遣三方主体,从立法规定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检查和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进行制度性完善,以期实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权利“双赢”的结果。

关键词:

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权利保障;制度建设

劳务派遣具有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优势,是很多用人单位选择劳务派遣工的原因。但在实际工作中,劳务派遣制度的不当运用也对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派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造成了消极影响。

1劳务派遣制度概述

1.1劳务派遣制度概念解析。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于劳务派遣制度并未作具体的含义规定。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派遣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派遣工在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进而完成用工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的一种用工形式。其实质上是一种人力资源配置方式,也是一种就业形式,一种劳动经济关系。1.2我国劳务派遣用工现状。我国在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第一次对劳务派遣制度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为规范劳务派遣制度和市场秩序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20xx年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劳务派遣制度的立法意图和规制措施。新《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厘清了劳务派遣的基本性质,即劳务派遣仅为主流用工的一种补充形式。为了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制度的实际运行规制,我国又制定并实施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该《办法》主要就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这一中介服务的主体资格、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更为细致的规范,为劳务派遣制度合法运行提供法律指导和保障。劳务派遣制度在国际上也被广泛使用。目前,全球主要发达国家劳务派遣工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大多在3%以下,如美国为2%,日本为3.4%,英国为2.6%,德国为1.2%,法国为2.1%。对比可见,我国的劳务派遣用工所占比例明显较大,原本只是作为用工补充形式的劳务派遣,其发展规模却超过了国家和社会的预期。由于劳务派遣制度并未成熟和完善,导致其在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制度上的漏洞和缺陷,出现越来越多的劳务纠纷,严重影响到劳动者的权利和社会的稳定。如何从制度上进行完善,建立科学、严格的劳务派遣制度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2劳务派遣制度存在的问题探析

2.1存在问题。

2.1.1“同工不同酬”问题普遍存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同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但在实践中,“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并不是个别现象。从用人单位角度来看,虽然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制度招用劳动者,但与劳动者并不直接形成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者到用人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依据是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从合同目的方面来看,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形成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本着节约成本、规避自身风险考虑,往往在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的报酬要低于单位正式编制同一岗位员工的报酬,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是劳务派遣的“优势”所在,也是用人单位愿意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主要原因。一项对劳务派遣工与一般职工的劳动报酬差距的匿名问卷调查,显示,一般企业“同工不同酬”的工资差别约人均20xx元。“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导致劳务派遣工产生不满,工作积极性不足,直接影响其工作实效。

2.1.2劳务派遣制度存在被滥用的问题。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虽然上述规定就“三性”问题作出了说明,但是在实务中关于“三性”的法律界定却依然模糊,导致该规定有名无实。由于临时性有严格的时间限定即6个月,但是可以通过一次次续约长期使用劳动者;辅助性工作的法律定义则较难确定,一般来说,除用人单位领导职务以下的员工的工作内容均有辅助的性质,所以在实务中辅助性存在与否皆由用人单位解释;替代性则更为宽泛,目前从实务中来看,一般工作均具有可替代性,唯一性的工作内容除重要的领导岗位、专业技术类岗位外,是否可以替代有很大的解释空间。

2.1.3劳务派遣数量超过法定比例的问题。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但是从实务统计来看,国企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远远超出该比例限定,有的达到20%甚至30%。对于10%的比例限定,立法目的主要是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制度的滥用,维护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秩序,控制用工人数也是为了维护派遣工合法权益。

2.2原因分析。

2.2.1劳务派遣制度规定不明晰。我国现行规范劳务派遣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只就相关的劳务派遣内容作了原则性规定,但用人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制度的适用则无细则确定,特别是“同工不同酬”现象以及超出用工比例10%的法定限额,并未规定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同时,立法和执法的不严格导致用人单位大量招用派遣工,严重影响了劳务派遣制度的管理秩序。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往往相互扯皮、推脱责任。此外,由于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要求较低,致使大量存在问题的劳务派遣单位得以“合法”设立,其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经常性出现有违公平现象,甚至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2.2.2用人单位的成本控制和风险规避。用人单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有着诸多考虑因素,首先,因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不足所致。现今一般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任务繁重已是不争事实,但基于单位人员编制的限定,无法大批量招聘正式合同编制的劳动者,同时,与正式劳动合同编制的劳动者相比,劳务派遣工成本和风险较低,因而成为众多用人单位人员补充的重要途径。其次,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工之间无直接的书面协议约定彼此权利义务,其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劳务派遣单位予以隔离,用人单位的义务相对方是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工的工资报酬等相关权利均约定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派遣工本人并不参与,而是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之间协议约定,这就导致用工单位可以通过劳务派遣协议规避“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以及劳务派遣工的其他损害风险

2.2.3劳务派遣工的法律意识淡薄。与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相比,劳务派遣工无疑处于弱势地位。一方面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较弱,另一方面劳务派遣工作周期短,从事工作内容简单,流动性大,其本身没有维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另外,维权成本较高也是劳务派遣工不进行积极维权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劳务派遣工作的临时性、替代性和辅助性特点,劳务派遣工对用人单位的归属感、集体认同感缺失,其并无长久工作和稳定工作的基础和心理,故而容忍一时权利受损的态度成为多数劳务派遣工的主要心态。

3规范劳务派遣制度的建议

3.1细化劳务派遣立法,严格法律责任追究制度。鉴于目前相关的劳务派遣制度中存在法律漏洞和不明确的问题,我国的立法机关应出台具体的实施办法,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立法规定在劳务派遣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工的工作报酬实行同工同酬,并强制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动者报酬保障的监管责任。同时,立法要进一步明确劳务派遣工在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及其在工作中所受损害的责任赔偿、补偿主体,切实保障劳务派遣工的各项合法权利,避免出现损害而无人负责结果。

3.2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用人单位对劳务派遣制度合法利用。劳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对突破用工比例的用人单位,采取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直至追究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的方式来严格劳务派遣制度的运用,确保劳务派遣员工的数量符合法定比例、劳务派遣工的权利得以保障和人力资源管理秩序的稳定。

3.3加强对劳务派遣工的普法宣传,建立劳务派。遣工权利维护公益机制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的法律知识宣传,提高其法律素质,为其维权提供法律基础。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维护劳动者权利的公益机制,及时为劳务派遣工提供正当的法律维权服务,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约谈乃至诉讼促使用人单位正视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利,促进其权利得到合法保障。

参考文献

1董保华.劳动力派遣[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xx.

2张馨予,陈昊.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制研究[J].法制与经济,20xx,2.

3郑东亮.劳务派遣的发展与规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xx.

4夏雯婷.我国劳务派遣制度的完善研究[J].法制与经济,20xx,4.

5郑海红.关于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探析[J].法制与经济,20xx,6.6张帆.劳务派遣同工同酬的司法检视与完善路径[J].河北法学,20xx,3.

工作报告制度(篇2)

栖霞市凤翔小学安全工作定期汇报制度

为强化我校安全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安全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坚持“一事一报,急事先报”、“一季一报”的事故报告制度。每学期期末,学校要将安全工作自查、复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2、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造成师生伤亡或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以及危及社会安定、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件,学校应利用电话或传真等立即向当地政府、教育、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报告,并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3、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校长亲赴现场,并指派专人负责事故的处理工作。

4、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三日内书面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对隐瞒、拖延不报的,予以通报批评,直至给予政纪处分。

5、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及时、公正、合法,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处理得当。造成学生伤害的事故,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处理或在当地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组织下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在当地调解不成的,经各方自愿,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调解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调解结束。学校、受伤害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条件具备时,学校应当投保集体责任险。学生投保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参与事故的处理。

6、汇报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发生的经过,产生的后果;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事件汇报单位。

7、学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并对校长和教职员工进行教育。学校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类安全培训。要把安全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之一,要多种形式向师生传递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及安全工作精神。

工作报告制度(篇3)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根据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我镇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会的稳当,特制定本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村务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包括:村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计划落实情况,经济工作情况、教育工作情况、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2、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村农业发展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教育目标发展情况、党组织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由镇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的情况;

在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

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状况以及执行礼品登记上缴、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1、党员大会报告: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村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

村委会主任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2、代表大会报告: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3、述职述廉大会报告:村“两委”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大会,按述职述廉大会的要求向参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本人抓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

三、报告会的具体要求

1、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报告前,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然后发出会议通知书,按照报告会议的议程和内容进行报告。

2、报告会的会场布置要严肃,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态度要诚恳,不得以走过场形式或弄虚作假进行报告。

3、召开会议前,村委会要邀请镇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情况报告给镇纪委及组织办。

四、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镇纪委对村级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

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居)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村委会,由镇纪委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现象的,要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责任。

六、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更多制度范文,

工作报告制度(篇4)

工作汇报制度

为加强工作成效管理,理顺工作关系,强化沟通与过程控制,确定工作责任、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负责制:

各部门员工直接对部门主管负责;部门主管对分管领导(总监)负责;分管领导(总监)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二、工作指令下达及汇报原则:

工作汇报坚持“逐级汇报”原则。即员工向本部门主管进行汇报,部门主管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直接向总经理汇报;特别重大、紧急事件需越级汇报的,可预约后汇报。

工作指令下达按照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工作汇报(请示)按照自下而上顺序进行。

三、工作汇报内容及形式:

1、每天工作汇报:

个人每天工作汇报,包括工作内容及进展情况,重大事件的记录,疑难问题的处理,次日工作计划等。

个人工作汇报每天下午5点前以电子表格形式报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下午5点半点前汇总后报分管领导,并以纸质和电子表格形式于下午6点前报行政部。

2、周工作总结与下周计划:

个人每周六中午12点前将本人本周工作小结与下周工作计划以电子表格形式报至部门主管,部门主管下午3点前汇总后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以纸质和电子表格形式于周六下午5点前报总经理,同时将电子文档报行政部备查。

3、请示及其他工作汇报:

按上述流程逐级请示、汇报。

四、工作协调联系函制度

部门之间工作需沟通、联系、配合的,由部门填写工作联系函,一式三份送交发送部门、接收部门与行政部备查(部门内部工作安排、请示,一式二份自留)。

五、工作检查制度:

行政部负责全公司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和每天工作完成情况检查、监督与管理,发现问题有权按管理规定提出处罚与奖励意见(管理办法另行发文)。

附:工作汇报表、工作联系函

工作报告制度(篇5)

工作落实定期汇报制度

一、坚持党委决策、政府实施的原则,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强化责任抓好落实。

二、属政府和经济方面重大事项,以及行政事务性工作,要按照分级把关的原则,逐级反映和汇报,最后按镇长的意见抓落实。属党群口的工作,最后以书记的意见为准。需提交班子会讨论研究的,要特别强调做好问题的前期调查研究,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三、抓工作落实时,属分管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分管领导要敢于负责,敢于承担责任,不推诿。如遇特殊情况来不及研究和请求需即刻处理的重大事项,应本着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有利于工作的态度,果断大胆处理。事后要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处理结果。

四、有关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个人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不许因个人意见不同而任意改变或不予执行,不许因执行中有困难有矛盾而不抓落实,不许因涉及个人利益而放弃党的原则。

五、干部、职工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和职责,每月向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1—2次以上工作落实情况,重要工作要做到定期汇报、及时汇报,汇报要求做到不虚报、不瞒报,实事求是。

定时工作汇报制度

财政所制度制定工作汇报

定期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制度

市总定期凡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制度

工作汇报制度

工作报告制度(篇6)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汇报

篇1: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白峰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2014年4月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现代学校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紧紧抓住此次契机,为更进一步的建设好学校、管理好学校、教育好学生、发展好教师,推进我校教育内涵发展、科学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激发学校内部活力,建立和完善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学校科学发展的现代学校制度,为实现“让每一个孩子成为有根基的现代人”的现代化办学目标提供制度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尊重教育发展规律,针对我校教育发展中基本的、重大的、亟待解决的制度问题,有效整合行政、学校与社会等各方力量,通过完善基本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等方式,构建思想理念先进、法规依据充分、具体运行正常、实践成效显著的现代学校制度框架,使我校成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学活力不断增强、品牌特色不断彰显,社会声誉与日俱增的现代化农村小学。

二、总体目标

1.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工作的管理条例,加强学校管理的制度化建设,提高学校人文管理的水平,建立民主、科学、开放的管理机制,形成制度管理与人文管理有机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使学校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2.现代学校民主制度建设

学校的民主体现在课堂教学和师生交往中,体现在有组织的学校活动中,体现在学校管理决策过程中,也体现在学校与社区、家庭及其他成员的沟通与合作中。民主治校,即教职工依法、有效地参与学校管理,是现代学校有效管理的重要原则,是教育管理民主化的重要内容。

3.推进校务公开,有利于构建现代化学校管理机制

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功能是为了“三个发展”,即学生的发展、教师的发展和学校的发展,而坚持校务公开,正是为了激发教职工的潜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努力构建和谐平安校园 以分管副校长为责任人,以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结合本部门管理的基本职责和管理岗位的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全面安全检查活动,要求不留一个死角,不放过一个问题,不忽略一个隐患。全面揭示和发现我们学校在管理层面存在的安全问题与安全隐患。发现存在的问题隐患,做出专题安全检查报告,提出整改工作意见,明确整改工作期限。

三、具体措施

1.观念引领——建起先进的制度观念基础

学校将利用教师大会、年级组、教研组会议等形式,宣传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论专著、名校实践经验等,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现代化制度建设对推动学校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封闭走向开放,提升学校内涵发展、快速发展的必要性。

2.重点突破——部分重大制度取得实质性突破

制定《白峰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方案逐步推进,完善《白峰小学章程》,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支持的新型学校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代会制度、教师专业化发展制度、现代课程制度、制订全员岗位职责等关键性制度,全面激发学校活力。重点突破以下几点:

(1)建立现代学校民主管理制度

继续完善学校的规章制度建设,使学校从校长到教职工,人人都有自己的责任区域,事事都能有章可循。加强在组织各类教育活动中实施分层管理,坚持有分有合,管理到位,避免管理上的“一刀切”现象。通过“项目竞标”的方式创建教师参与学校管理的平台,吸引更多的教师参与项目管理,鼓励他们勇于承担责任,发扬主体精神,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建设。

(2)建立现代学校绩效分配激励制度

创新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着眼于进行学校师资队伍管理机制的改革。深化以教职工聘用和管理为重点的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完善重能力、重实绩,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用人机制和绩效工资制,增强教职工的竞争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修订相关的内部配套制度。

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与现代学校制度不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包括党务、校务、教务、德育、教科研、师资管理、总务、财务、工会等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

3.点面结合——紧贴中心全面铺开。

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非一日之功,必须围绕中心按照“顶层设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全面铺开”的思路进行,制度经过精心设计一旦确立,就应当有它的稳定性与连续性,运行过程中可能仍然有这样那样的不足,要进行适当的微调。试点成熟的制度经验需要转化为更大面的共享成果,使点上的经验在面上推开,面上的问题在点上得到解决,形成点上突破,面上覆盖,质上提高的良性循环。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4年5月):成立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传达文件、宣传发动、学习领会,做好现代学校制度实验的思想、组织、分工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实验与推广阶段(2014年6月-2014年9月):在充分征求部门及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建立学校章程,重点突破,进行制度实施的试点工作,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基本框架,并在实验基础上稳步推广。

第三阶段:总结与完善阶段(2014年11月):全面反思学校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的经验与成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为现代学校制度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阶段:推广与应用阶段(2015年1月):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落实学校各项制度。制度经教代会通过后,学校将建立督查组织,加强制度的落实,规范领导的管理行为、教师的教学行为和学生的学习行为,是学校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学校各项工作规范、高效运转。

五、组织机构

白峰小学现代化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维亚

副组长:周信祥 方艺斌

顾岭寅 成员:王培珍 周华祥 乐瑞祥 周鲲鹏

王达达 陈

希 沃旭辉 王寒光 张

六、注意事项

1.原“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汇编”内的各项内容,由于制订时间已久,很多项内容已不符合当前学校实际,请相关的部门及教师认真细读后,根据当前实际,进行重新修缮。

工作流程: 留:在原有制度项目上选择原有适用的保留。 确定制度项目 删:在原有制度项目上觉得不适用的删除。加:根据实际需要增添以前没有的制度项目。

留:好的,适用的内容保留。

内容修缮

删:落后,不适用的内容删去。

改:内容需要修改,或增加的,进行修缮。

2.制度修缮完毕后请各相关老师按类别进行分类保存(一类一个文件夹),总的文件夹请标明部门名称,以便整理。(如:岗位职责、制度常规、管理机制)。

3.根据学校各类工作分工,对照自己职责范围内现行制度不足,进行合理增减修缮。 篇2: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阶段性总结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阶段性总结

一、学校章程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校成立了“章程”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广泛收集学生、教师、家长及其单位的人员意见,组建、起草小组对章程进行指导,形成初步雏形。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深化、求精,从根本上表现出我校的教学特色。将我校的章程与依法治教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校讯通、家长会等形式宣传我校章程。

(二)存在问题

在建设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个别教师、家长对开展章程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那只是文字资料,没有得到充分认真的思想态度上的高度重视。二是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还不够,检查、反馈、整改等工作中存在缺失。

(三)下步打算

1、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章程内容,坚持将责任与作风并重,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2、坚持制度的落实,经常性、阶段性总结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健全和完善一些不成熟的制度。

二、校务委员会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成立了由一把手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校务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 督促有关工作的推进与落实。学校从财力上大力支持校务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全力保障校务委员会筹备、调研、成立、有关工作推进等,对反映出的问题需要财力支持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后安排专项经费全力保障。3 月份成立学校工作领导小组;4月份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校务委员会的学习、培训;向学生家长、学生做好宣传工作; 5 月份起草校务委员会工作章程; 6-7月份修订学校章程,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将校务委员会有关制度纳入学校章程。邀请校务委员会的社会委员参与学校教育,协助解决校园安全隐患,减少干扰学生学习的不利因素,创建学校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二)存在问题

家长委员的作用发挥的欠佳,校务委员会工作未做到常态化、制度化。

(三)下步打算

1、广泛征求家长委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校务委员会的学生委员作用参与学校管理。

2、将各中层干部作为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将校务委员会反映问题的改进情况、有关工作的推进结果与中层干部及其所在部门的年度考核挂钩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颁布之后,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

和教代会制度建设方面有了法规依据。我们首先组织全校工会干部和教代会代表认真学习《规定》,掌握其内容,领会其精神实质。其次,学校党委和工会形成共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近几年来,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都要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才能执行。校工会在每次教代会之前都要提前在全校范围内广泛认真征集提案,对征集到的提案和意见、建议都要经过教代会提案和文秘组整理归类后并提交学校有关部门予以解决答复。对有条件解决的提案能及时解决落实。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也都给予了说明和解释,做到了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

(二)存在问题

1、教代会制度还不尽规范,有的领导和部门对于教代会的职能和任务认识还不够到位,在工作中落实教代会形成的决议有时还不够有力。

2、教代会制度与校务公开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形式轻内容、重结果轻过程、重公开轻整改的问题。

3、教代会上具有建设性的、高质量的,特别是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提案不多,落实提案的力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打算

着力抓好教代会制度建设,使教代会在民主管理、依法治校中发挥更大作用,不断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4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000余人。为做好家校共育工作,我校成立了三级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学校家长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7名。学校家委会一般情况下,每学期开1-2次会议,部署和安排相关工作。在学校的邀请下,家委会成员先后参与了学校夏季校服制定情况、参观配餐公司等活动,提出了自己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安排家委会成员参加一次“教学开放日”活动,让家长深入课堂,感受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生活。

(二)存在问题

1、部分家委会成员个因工作问题,不能及时参与学校家委会活动。

2、班级家委会作用没有得到发挥。

3、家长和家委会之间联系不够,沟通不是很顺畅,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及时和学校交流。

(三)下步打算

1、加强和改进家长委员会工作措施。

2、邀请专家指导,发挥骨干作用,加强家长学校研究工作。

五、学校校务公开情况

(一)基本情况

学校统一了校务公开的项目、内容、程序、步骤和形式,明确了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的要求。 首先,以校务公开栏为基

本形式。校务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涉及基建项目、年度考核评优、财务收支、职称评定、干部任职考察等方方面面。这样,广大教职工就能随时了解学校行政活动的真实情况,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从而也容易取得教职工的理解与支持。其次,以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通过发文件、通知保证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如对学校需要公开和教师要了解的政策、文件等,通过全体教师会议、教职工座谈会等有关会议进行公开通报。又如学校的各项工作安排,历年的职务晋升、评先中有关政策、条件、要求等都通过教代会向教师传达。同时,将学校组织的各项评比情况,晋升、评先的民意测验结果等及时向教职工公开。

(二)存在问题

1、实际操作不规范,公开内容不全面。

2、公开形式单调,重结果轻过程。

(三)下步打算

扩大完善校务公开的参与范围;创新校务公开形式。 篇3:2014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调查汇报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与公办学校关系没完全理顺、将学校视为教育行政部门的一个机构,从对校长、教师的选聘到考核进行较多的行政干预,校长一言堂、内部管理同质化、民主监督机制失灵和社区与家长没有真正参与学校管理等。不仅降低了教师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而且也制约了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迫切需要通过排除他律性因素干扰即去行政化来理顺外部制度环境,通过加强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以及通过促进学校管理民主化进程来保障教育的公共性。

对此,我们采用调查研究的方法,就如何落实学校依法办学自主权、落实自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办学、促进社会参与学校教育机制的建立等问题进行问卷和访谈,并就促进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等提出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公共教育管理领域内的政府和学校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为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之间的关系。教育行政与学校管理之间一般有三种管理水平:一是法制管理水平,二是制度管理水平,三是两者在教育管理运行机制上的自觉的意识管理水平。长期以来,我国的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之间关系的根本特征不是制度性的,而是以行政性(上下级的)、管理型(管与被管)、习惯性(随意地、人际的)为根本特征。这一教育行政管理特征尽管具有的精确、快速、效率、成本低等优点,成为实现政府职能专门化的普遍做法。但这种管理模式暴露的问题也愈来愈突出,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教育行政机关成了大校长。公办学学校类似于国家教育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学校的主体地位不明,在人、财、物、课程及其它教学业务方面政府对学校统得过死,校本管理远未形成,依法自主管理难以实现。

学习评价评价搞成一刀切。现行学校评价制度评价主体是教育行政机关及其指定的机构,功利化取向十分明显,评价指标体系一刀切,统得过死,没有顾及学校的差异和特色,对学校多元化、差异化发展,有一定负面引导作用,导致了现代教育观念难以贯穿和指导教育教学全过程,素质教育难以全面实施,学生的充分、全面、多元、终身发展和允许有差异地发展的目标难以全面实现。

人财物上学校成了肌无力。在先行管理制度下,表面看起来学校很风光,满身肌肉,实际上是肌无力。一些公办学校应获得的公共教育经费难以落实,在人力资源管理、经费的筹集及管理、生源等方面,出现了制度层面的一些亟需研究的问题。如需要的教师进不来,富裕’的教师出不去,经费筹集渠道单一,开支管得过死,经费常常是捉襟见肘,学校招生权受到限制。制度因素导致部分学校的资源未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

学校管理搞成了家长制。首先是学校决策机制存在问题。一是决策权力过分集中于主要负责人,部分学校校长缺乏民主意识,养成个人说了算家长制作风,教职工难以有效地介入学校管理工作。二是决策过程简单化、经验化,决策预案不充分,决策程序不民主,决策结果不透明。决策和执行分离,决策的有效性不高、指导力不强。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重大决策失误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处理。管理方式陈旧。学校管理仍沿用传统的金字塔式(层层垂直命令式)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组织上过分庞杂、管理结构上多层次、管理职能上多重叠、管理手段上高集权,因而,在现代组织管理中已经逐步被淘汰。现代管理模式强调实行扁平式管理,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直接面对政策对象,解释政策初衷,增强政策认同,保障信息畅通,从而使管理更加有效。

学校管理相对封闭搞成了孤岛。制度的分割作用,导致部分学校不能与社区、家庭沟通。这一切,都与学校制度的相对落后、现代学校制度尚未系统建立有一定的关系。制度障碍已经成为我国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较大的障碍之一。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科层制管理难以应对后工业时代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公共管理服务领域在公平、质量、效益等各个方面遭到质疑。教育内外部环境日益复杂化, 教育活动的不确定性、不可预测性不断提高,这些变化对学校尤其是校长在处理复杂事态方面的综合能力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无论是政府教育管理职能的转变,还是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在当前都无法回避去行政化这一改革命题。为此,我们接受了中国教育学会整体改革委员会课题《现代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制度体系建构研究》,假定在管办评体检成熟的情况下,学校应该如何建构内部管理体系,同时回答建构依法办学内部管理体制需要哪些外部条件。

二、目的和意义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毛泽东同志的经验总结。《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新型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可以说,今天我国的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制度变革上,而制度变革的核心是如何对政府与学校之间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进行重新调整和分配。

学校现代教育制度建设的前提是实现教育管办评分离、学校去行政化它涉及到的核心问题是对公共教育领域里长期存在的政府对学校管理和教育实践活动干预过多,以及服务单一化、僵硬化等弊端而提出的改革问题,目的在于削弱教育行政过程中的权力性、强制性等要素,突出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专业技术指导能力。为此,我们必须认真而客观地了解社会各阶层的对此反应,以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现象及去行政化实践探索作为问题焦点,重点分析和探讨去行政化对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研究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为学校现代制度建设研究提供基础。

三、调查内容、对象与方法

为此,2014年上半年,我们以转变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改革等内容为主题,分别对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师、社区及家长代表。采用随机抽样调查,共发放调查表300份,回首250份,回收率80%。同时我们组织访谈5次。然后采用统计分析,形成报告。

四、调查情况分析

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我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从对校长、教师的选聘到学校用人制度均有较多的行政干预,不仅降低了师资专业化水平,也制约着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实际进程。因此,去行政化不仅局限于高校内,基础教育领域内同样迫切需要去行政化。

当前学校管理中突出的问题有:

(一)教学行政部门对学校管过多。简政放权,进一步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这是伴随政府职能转变、构建现代学校制度而提出的教育改革方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教育行政部门事先具备了有关对学校人、财、物的管理权利;而学校作为法人单位,必然希望能够自主、自律地按照各校的办学传统和理念进行改革,然而却因各个学校基本上不具备有关作为组织条件的人、财、物等方面的决定权,而必须依赖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指导,这就构成了现实中教育行政和学校管理之间既限制又依赖的矛盾关系,这一矛盾关系也成为制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主要因素之一。

多年来,我国形成了公办学校政府办,公办,一直没有很好解决政府怎么管学校的问题,长期以来政府习惯于一手包揽,从校长任命到教师选聘,从学校制度建设(怎么办学)到学校评价都是政府说了算,结果学校千人一面,同质化想想十分突出,不能满足社会对公办学校的多元化需求。对此被调查者颇有微词,

绝大多数人认为当下的学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问题是主管部门管得太多,学校自主权有限 校长任命制,专家办学特色不明,校长过分依赖主管部门,学校管得太死,制度没有激活教师积极性。教师对于论资排辈,绩效分配大锅饭现象很是不满。部分家长和社区代 表也觉得管理主体单一,缺乏建构社区和家庭参与学校管理的机制。

(二)任命制不利于校长职业专门化。教育人事管理行政化的特色就是实行校长任命制为主,学校校长是靠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培养,形成近亲繁殖和裙带繁衍,这无疑把有些具有现代校长素质、办学理想和创新型人才排除在外,有些人当了校长以后,把校长当官做,眼睛向上,只对主管部门负责,缺乏眼睛向下服务于教师和学生的精神,对学校发展、对教师发展和学生发展负责的意识淡薄。

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制度,积极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要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调查表明,在被调查的80%人拥护自荐竟聘和民主推荐。绝大多是人认为学校去行政化,校长应该实行职级制,走专家化发展道路,一边校长全心全意办好学校。在访谈中大家认为,校长任命制是比较典型的行政化管理模式,这种选拔方法一方面不能保证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当选校长,使得选拔校长的过程成为一般行政干部交流的过程,不利于校长职业的专门化;另一方面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人权与事权相脱离,教育局一些业务科室与基层学校在行政级别上出现倒挂现象,加大了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对学校进行有效管理的难度。

(三)协调选聘不利于教师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是学校管理的永恒主题,然而在高度行政化的管理模式下,由多部门协调选聘教师的行政化管理模式降低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这一办法是一把具有双刃剑:一方面由多部门协调选聘起到了权力的相互制约和平衡作用,以防权力过于集中到某一部门;而另一方面,教师职业是以作为教育者的使命感和深厚的教育热情为基础的,而且具有广泛的教育涵养,能够深入理解学习能力、教育理念和方法以及人的成长和发育规律,具有出色的教育艺术等综合素质和能力,具有高度专业化的职业。

面对这样一个既要求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又要求具有较高责任感的专业群体,有必要由专门的机构对教师进行认证、选聘和考核。采取多个部门选聘教师的做法,难免运用一般行政原理,加大了横向行政部门干预教育的随意性,从而降低了教师这一职业的专业性,这必然很难从入口处把好教师队伍素质关。

调查和访谈表明,在被调查中80%的人希望,专门机构(第三方)选聘,学校使用,主管部门备案,也有部分赞同学校选用,但担心学校领导暗箱操作。

(四)职称评聘分离可谓一把双刃剑。教师职称和职务不搞一刀切和终身制,去年全国人代会上,就有代表提出,目前实行的绩效工资的高低,一个重要的参评依据就是职称的高低,职称终身制使得一些学校的部分教师只要评上高级职称就认为万事大吉,在之后的工作中不再卖力。建议取消教师职称终身制。解决教师不思进取、高原现象问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学校采用评聘分离,地址高评和高职低聘,行政部门搭建促进教师校际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师良性流动。

在绝大多数受访对于教师学校使用教师时,不搞终身制,根据学校编制的职称职数,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有利于调动中青年教师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技术终身发展;有利于教师队伍的正向交流和合理流动;有利于学校对教师的动态管理。但也有人认为这是一把双刃剑,学校领导必须制定公正公平的制度,将过程公开化、透明化,否则会造成人心惶惶,不利于学校的安定团结。

《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汇报》

四项制度建设工作汇报

深化党建设制度改革工作汇报

不能腐制度建设工作汇报(共5篇)

小学党建工作汇报制度

制度建设工作计划